东部农村并非中国农村的未来
文/贺雪峰
(武汉大学社会学院院长,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中科技大学特聘教授,是“华中乡土派”的代表人物之一)
当前一个时期,东部沿海发展地区农村创造了很多解决三农问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经验,中西部地区各级地方政府到东部地区农村学习取经可谓络绎于途。东部地区农村也善于创造解决三农问题的经验。上海市本来几乎已没有农业了,据说上海市仍然重视三农问题,坚持每年要创造至少一项在全国有影响的三农工作经验,其中“家庭农场”就是由上海松江区创造并推广到全国的。苏州宣布要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浙江则为全国农村创造了最多的进行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的经验。珠三角地区也提供了很多经验,比如股份合作制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也来自于珠三角农村普遍存在的村集体分红收益。
现在的问题是,东部地区农村经验无论多么好,中西部地区却都无法学,也没有必要学,因为东部地区的农村与中西部地区农村,已不是同一个概念的农村了。
无论是东部的长三角地区还是珠三角地区,都是在改革开放后,通过在村庄办工业发展起来的,差异是,苏南早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中期就已发展集体性质的乡镇企业,浙江在稍后时间民营企业蓬勃发展起来,珠三角则以“三来一补”为基础,依靠外资在村庄建工厂,外来劳动力大量拥入,很快就成为世界工厂的核心地带。进入二十世纪,通过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乡村工业化,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农村均已成功工业化,这些地区城乡一体,已经形成沿海城市经济带,即使没有发展工业的村庄,也处在城市经济带内,成为城市经济带的内在组成部分。
这个意义上讲,长三角地区和珠三角地区农村虽然名义上是农村,也有村集体建制,农村仍然保留了熟人社会的关系,但这些地区农村绝大多数农民不再从事农业生产,也很少外出务工经商,他们实现了在家门口的二三产业就业。大量外来人口流入不仅为当地制造业提供了劳动力,而且为当地农村提供了出租房屋、提供服务的机会。在绝大多数农村人口已成功实现家门口二三产业就业情况下面,农民承包土地就可能流转出来形成适度规模经营,农业就可以更好地容纳新的生产力,实现机械化。沿海地区相对偏远的山区没有赶上工业化机遇,却可能有好山好水,又位于沿海城市经济带内,发展乡村旅游就具有独特优势。
简单地说,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农村已经实现工业化,已经成为沿海城市经济带的内在组成部分,已经实现家门口二三产业就业,地方财政实力强,农村获利机会多,地方政府官员素质比较高,市场化比较充分,社会理念比较现代,等等。相对中西部农村,东部地区农村显得更加清新脱俗、令人向往。
相对来讲,中西部地区农村已经失去了乡村工业化的时机,农业无法容纳农村人口的充分就业,农村青壮年大量进城务工经商,农户家庭普遍形成了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家计模式。一方面农民进城务工经商,一方面农民又不愿或不敢放弃农业和农村的退路,农民城市化只能是“半城市化”,“半城市化”的进城农民必然留下农村农业的尾巴,农业农村现代化就不可能彻底。对于中西部农民来讲,相对不那么现代的农业农村既是基本保障,又是最后退路,因此就十分重要,不可缺少。
随着进城农民逐步在城市稳定下来,实现体面安居,中西部地区农村可能因为大量农民进城,而让渡出之前的农业农村获利机会,农村不愿或无法进城农民就借此来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家庭收入,在农村获得不低于进城收入。当然,这还要经过很多年大概要二十年甚至更长时期。
无论如何,中西部农村当前已出现空心化,农村显得萧条,这与东部农村形成鲜明对照,且当前中西部农村仍然处在剧烈变迁中,很多村庄会消失,农民会依据他们的实际处境在城乡之间进行理性选择。
这样看来,中西部地区农村的未来显然不是东部农村的现在,东部地区创造出来的经验,取得的发展成绩,中西部地区也无法学,片面学习东部地区农村先进经验,可能会让中西部地区误入歧途。
同时,东部地区农村也大可不必刻意为中西部地区农村创造典型,更不必为了创造先进经验,而高额负债。苏州为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花了很多钱,听苏州同志讲,地主家也没有余粮了,苏州地方债务也不堪重负。苏州实现不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应当是苏州自己的事情,是苏州农业农村发展到现阶段面临新的实际问题,需要通过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来解决问题的内在需要,这是一个自然而然、瓜熟蒂落的过程,不要刻意为之,不必追求率先,更不给中西部地区以必须学习的压力。
每个地区都有每个地区的实际问题,每个地区都要做好自己的事情。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是特别关键的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