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中乡村基金会与村委会的
互动图景及生态位逻辑分析
——基于广东省茂名市中垌镇公益组织生态的检视
作者介绍:徐刚,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广州新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公共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基层组织治理等研究。
张海霞,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志愿者协会负责人,硕士,主要从事慈善公益组织运作研究。
吴幽,广州新华学院公共治理学院讲师,博士,主要从事组织人力资源配置研究。
原文刊发:《中国农村观察》2024年第2期
摘要:随着农村“空心化”、农业边缘化、农民原子化等问题的出现,公益力量下沉中生成的乡村基金会成为促进乡村振兴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主体。本文以广东省茂名市中垌镇为典型案例展开乡村公益组织生态分析,发现乡村基金会在与村委会的关系上展现出既存在“应付”更有所“承担”的应承式多态互动图景,并形成了“高度集权”与“随时分权”、“统一供给”与“差异需求”的双重效应。乡村基金会与村委会的应承式互动在生态位视角下,可归因于相互之间的趋适竞争逻辑,显示为乡村基金会生长发展中的成长式位态,并表现为生态位宽度和生态位重叠度层次化的结构位态,以及突破权力“板结化”、消解组织“资源诅咒”、规避信任“陷阱”和防范传统“观念坝”的功能位态。本文的研究有助于为推动乡村基金会与村委会互动的位态治理提供政策启示,在促进生态位平衡中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乡村社会高质量发展构建有效支撑的组织生态。
关键词:应承式互动 趋适竞争 生态位 位态治理
中图分类号:C93管理学
一、研究背景和选题价值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也是乡村振兴的基础。2022年和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相继提出,突出实效改进乡村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乡村振兴的重要方向,要求完善乡村振兴多元化投入机制,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强化财政金融协同联动,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随着村委会功能外化、流动资源增加、利益格局多元化和治理主体多样化,乡村基金会作为新的社会资源流入渠道,正以迅猛发展之势日渐嵌入乡村治理。而围绕乡村基金会与村委会“互动治理”这一议题展开深入的实践探索已成为剖析乡村社会发展场域的新常态,其丰富的互动图景也成为理解乡村治理现实问题的关键要素。
随着制度生态学的内涵拓展和乡村组织的形态变迁,有学者将组织生态学理论应用于乡村社会各类组织间关系研究,强调外部环境形成的选择和淘汰而非内部自发的调整与转型是导致组织变革的重要原因(Abbott et al.,2016)。组织生态学理论强调,塑造制度环境以及制度环境对特定组织内在特征、关系生态和行为机制影响的重要性。其中,组织社会学新制度主义主张,个人嵌入机构中的网络最契合组织的本性,可应对在以中央集权和垂直管理为特征的官僚机构过多情况下的危机(Olsen,2010)。而行动者中心制度主义假定,社会现象可通过“有意图的行动者之间的互动结果”予以阐释(Crozier and Friedberg,1980)。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则强调,组织环境中多个制度因子的适应阈值所限定的区域内的合作点,可构成该组织在制度环境中的具体空间位置和发展态势(Hutchinson,1957)。不过,上述研究并未涉及乡村组织具体应如何选择不同的空间位置和发展态势,以及如何将其作为决定因素作用于组织运作过程。鉴于此,本文尝试从组织生态位研究视角出发,以乡村基金会与村委会的“组织生态”为微观窗口,洞察乡村“互动治理”的微观样态。
二、主要内容和边际贡献
本文的主要内容包括乡村基金会与村委会的互动图景和乡村基金会与村委会应承式互动的逻辑分析。首先,在乡村社会发展过程中,乡村治理结构变迁下催生的乡村基金会尽管属于“自组织、自管理”“民办、民治、民享”的民间非营利组织,本与基层党团组织、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等并无经济上或行政上的隶属关系,却在与村委会的“受助-施助”关系框架内产生了密切的层级关联。而由实证观察和经验分析可知,乡村基金会与村委会之间在横向互动(依存式互动)、纵向互动(顺从式互动)和斜向互动(互惠式互动)等模式下都呈现应承式互动状态。乡村基金会与村委会之间应承式互动的目标导向、主体配置和机制运行,既显现了村委会对乡村基金会的支配效应,也反映了乡村基金会相对有所作为的积极状态,并导致了乡村公益中“高度集权”与“随时分权”的双重效应。同时,乡村基金会与村委会之间的应承式互动也导致了乡村公益“统一供给”与“差异需求”的双重效应。其次,在乡村社会中,乡村组织互动本是建立在传统亲缘、地缘关系基础之上以秩序供给为主的乡村社会治理模式,而乡村基金会与村委会之间的应承式互动在生态位视角下,可归因于相互间的趋适竞争逻辑。并且,这表现为生态位宽度和生态位重叠度层次化的结构位态,以及突破权力“板结化”、消解组织“资源诅咒”、规避信任“陷阱”和防范传统“观念坝”的功能位态。
本文的边际贡献主要为实证探查了乡村基金会与村委会的应承式多态互动及生态位逻辑,首先,为推动乡村基金会与村委会互动的位态治理提供了有益政策启示。乡村基金会在服务本地慈善福利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村政型、村经型和村社型基金会等各种各样的组织模式。而不同的乡村基金会因与村委会之间行为意图、过程和程度不尽相同,形成了并依存式、互惠式和顺从式等多态互动模式,并展现出既存在“应付”更有所“承担”的应承式关系。其次,本文在生态位逻辑视角下,基于融合空间位置和发展态势元素,从“结构-功能”分析视角出发,展开乡村公益事务中结构位态和功能位态相结合的组织位态关系分析。一方面,在乡村组织结构上,主要是融合生态系统理论,将生态位宽度和生态位重叠度作为描述结构生态位关系的重要指标。另一方面,在乡村组织功能上,主要是融合生态位态势理论,分别运用“权力维”、“资源维”、“信任维”和“发展维”等关键维度来表征乡村基金会与村委会互动中的功能位态关系。
三、主要结论和政策建议
本文的主要结论是,随着中国迈入新发展阶段,改革也面临新的任务,必须拿出更大的勇气、更多的举措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因而在发展的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发生复杂变化的情况下,必须通过深化改革激发新发展活力,依靠改革应对变局、开拓新局,依靠改革破除发展瓶颈、汇聚发展优势、增强发展动力。因而,在新发展理念指引下,乡村基金会在公益事业上还需要不断增强深化改革、开拓创新的意识,并充分拓展赋权增能、蓄势培力的行动。由此,很有必要基于寻求良好的生态位而形成资源流动的趋适竞争原则,通过从主体到规则的转向,以结构位态和功能位态的逐渐调适,探求乡村基金会与村委会应承式互动的组织密码,从而推动乡村基金会和村委会互动关系的位态治理。
本文的政策建议是,首先,鉴于乡村基金会作为民间非营利组织,既不能完全靠税收优惠支持生存,又不能以营业利润实现发展,应进一步促进乡村基金会从根本上以自身公益服务优势来汲取社会资源。在此基础上,可尝试将乡村基金会由社会组织转型为社会企业以最大限度挖掘其内生的市场化潜力,通过提升发展“活性”水平,建立起自身在乡村公益事业上的应有地位,在与村委会的协同治理场域中展开平等对话。其次,对于乡村基金会与村委会之间结构和功能问题,可基于当前“党委班子带领、社会组织协同、乡村村民参与”的“一核多元”互动氛围,优化和强化乡村基金会与村委会功能上的不同定位和分工,从而实现乡村基金会与村委会由应承式互动位态转向探索性互动位态,进而有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和乡村社会高质量发展。
转自“中国农村经济中国农村观察”